离婚补充协议书(汇编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离婚补充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补充协议书1甲方:
乙方:
因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离婚前乙方向甲方所要甲方名下的,房屋面积70.3平方米)归女方所有。存款50万元归女方所有,因现有条件,做出以下补充协议:
大女儿归甲方抚养成人;二女儿归乙方抚养。
上一份协议乙方向甲方所有名下的一套房屋,甲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到乙方名下,现在乙方转给小女儿所有,暂有甲方居住到小女儿年满十八周岁,甲方无条件让出房屋,并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到名下,甲乙双方没有更改权。
离婚后,因乙方户头之前未用,现有甲方花现金35万元人民币办理迁房合同但未办产权,现有房屋240平方米,地点:,大女儿以及二女儿各自一套,每套120平方米,产权归两个女儿所有,如期间两套房屋要办理产权手续,由甲方代办。今后产权甲乙双方不得干涉。 此协议已补充完整,共有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离婚补充协议书2男方:
女方:
经双方协商,就双方签定的离婚协议合同内容,做如下补充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因管英合多年经商,各种关系及社会背景复杂,双方离婚后,为防止管英合单方引发的各种债务、欠款纠纷、尤其电站解决时,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造成徐玉杰、管国富财产流失,发生相关连带赔偿责任。为保全徐玉杰、管国富所得财产不受损失、不受牵连,双方协商同意对外一致按离婚协议中不真实的财产分割条款执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徐玉杰不能协议离婚或离婚后,徐玉杰及亲属与管英合再次发生财产纠纷诉讼法律时,双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均按20xx年2月26日双方实际财产分配协议执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管英合及亲属在双方离婚后,如再次与徐术杰发生财产纠纷诉讼法律时,双方均按离婚协议执行有效,2月26日协议无效。
四、如因管英合电站项目或欠款发生的债务纠纷诉讼法律时,一切后果责任由管英合承担,与徐玉杰无关,双方均
按离婚协议执行有效。
五、次于管国富,因患周期性麻痹,不定时发病,在没有工作前,发生的医疗费在3万元以内由管英合负责承担,超过时双方各承担50%。如山庄、电站无结果,管英合无生活来源时,发生的的医疗费双方各承担50%。
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补充协议书3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764。
甲乙双方于二○○○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o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离婚补充协议书4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764。
甲乙双方于二○○○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离婚补充协议书5经双方达成协议,现就女儿XXX抚养权变更及财产分配等事宜重新协商如下:
一、离婚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双方达成一致抚养权归乙方。现因女方工作性质及其它原因对女儿的成长不利,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将抚养权变更为归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探望,但要带孩子去哪里,必须经男方同意后方可带走。
二、结婚后与离婚前的共同财产
1、离婚时为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XX处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和女儿所有。
2、因女方原因,导致抚养权归男方,也同时为了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协议如下:
(1)女方同意出资为女儿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经达成协议,女方愿意付房屋首付房款及房屋内装修,按揭款由男方负责。
三、离婚后因故双方仍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期间购置的XXXX小车归女方所有,按揭部分由男方负责,并办好一切手续过户到女方。 此协议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商达成后无任何纠纷,双方的任何事情无权干涉。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
离婚补充协议书6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764。
甲乙双方于二xx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岭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此处隐藏818个字……个人所有,剩余按揭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由男方自愿承担,女方概不负责。
二、其他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补充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补充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补充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补充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补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补充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本协议继续有效。
4、若本补充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补充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补充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婚补充协议书12协议人甲:
协议人乙:
经双方协商,就双方签定的离婚协议合同内容,做如下补充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因管英合多年经商,各种关系及社会背景复杂,双方离婚后,为防止管英合单方引发的各种债务、欠款纠纷、尤其电站解决时,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造成徐玉杰、管国富财产流失,发生相关连带赔偿责任。为保全徐玉杰、管国富所得财产不受损失、不受牵连,双方协商同意对外一致按离婚协议中不真实的财产分割条款执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徐玉杰不能协议离婚或离婚后,徐玉杰及亲属与管英合再次发生财产纠纷诉讼法律时,双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均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实际财产分配协议执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管英合及亲属在双方离婚后,如再次与徐术杰发生财产纠纷诉讼法律时,双方均按离婚协议执行有效,_____月_____日协议无效。
四、如因管英合电站项目或欠款发生的债务纠纷诉讼法律时,一切后果责任由管英合承担,与徐玉杰无关,双方均按离婚协议执行有效。
五、次于管国富,因患周期性麻痹,不定时发病,在没有工作前,发生的医疗费在3万元以内由管英合负责承担,超过时双方各承担50%。如山庄、电站无结果,管英合无生活来源时,发生的的医疗费双方各承担50%。
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甲:
协议人乙: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婚补充协议书13男方:______,男,197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女方:______,女,197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______。
男女双方与______年1月24日办理离婚登记,现就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登记在男方名下位于______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的共有份额归男方所有。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男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原分割协议书内容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在双方签字即生效。
男方:女方:
见证律师(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补充协议书14男方:詹鸿飞,男,197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南山区海阔天空雅居C栋23B,身份证号码44252819720823181X。 女方:苏建萍,女,197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4052819760011822。
男女双方与20xx年1月24日办理离婚登记,现就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登记在男方名下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8号高尔夫城市花园金湖居7307栋1-2层3227A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的共有份额归男方所有。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男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原分割协议书内容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在双方签字即生效。
男方:女方:
见证律师(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离婚补充协议书15男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民族:族,现住址:,联系方式:。
女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民族:族,现住址:,联系方式:。
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探望问题
1、子女由方抚养,方每月需支付抚养费______元,一直到孩子大学毕业。
2、方于每月日之前将抚养费支付至下列帐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方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每个双休日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方。
二、共同财产分割
1、夫妻拥有位于的共同房产一套,经双方协商,此处房产以后归所有,折价补偿人民币______元。产权人变更手续自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办理,协助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负责。
2、夫妻双方共有车牌号为的车一辆,经双方协商,车以后归所有,折价补偿人民币元。
3、夫妻双方名下共有存款合计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其中元存款归男方所有,其中元存款归女方所有。
三、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任何一方如对外享有债权的,由该方独自享有。
2、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该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的约定经男女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此前任何一方不得与他人结婚。
2、本协议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