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4-03-05 11:07:00
公司劳动合同(精选15篇)

公司劳动合同(精选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 江西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____占姗姗_______ 性别:___女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制定后,通过公司内联网、门户网站、员工手册、制度汇编等多种方式公示、告知,乙方有义务及时主动学习和掌握。甲方规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满一周,视为乙方已知晓。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已充分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双方一经签字,即证明乙方对上述情况已有清楚了解。

乙方若为新招用人员,应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业绩、工作经历、在校成绩(仅对应届毕业学生)等信息。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保证已经终止(解除)了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及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20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其中试用期至 20xx 年 4 月 1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 文员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同时按照甲方制度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有薪假期待遇,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操作规程或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如乙方为女职工,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乙方有义务按照个人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责任在发放乙方个人薪酬时,代为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它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记“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畅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内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乙方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经甲方认定并经甲方职代会或工会通过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员工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不起诉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本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状态,影响甲方的判断而录用的;

(七)乙方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 ……此处隐藏23761个字……>

第七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修改原内部规章制度,也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愿意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如果乙方出现违反第五条、六条、七条、八条约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追偿相关责任损失。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当事人依据第十条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时,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于30日内(含30日)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无法按照拟定的岗位工作计划履行本岗位职责的;

3、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按甲方规章制度要求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4、乙方绩效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无法达到岗位要求,转岗后仍然无法胜任的;

5、乙方工作失职,营私舞弊,不服从管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伍仟元(含)以上的;

6、向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乙方需要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形式像甲方提出离职申请,若乙方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申请离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岗,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公司规定培训上岗人员需在本单位就职服务满一年,中途不得擅自离岗;因乙方擅自离开给甲方造成的培训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自认为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其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或用工单位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解除:

1、赴境外留学、定居或者因私出境超过规定期限未归的;

2、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以及从事其他第二职业的;

3、有违法员工入职承诺书行为的;

4、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不续签的。

六、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十九条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或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十八条规定解除、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被招用和签订本合同时,弄虚作假,没有向甲方如实提供和反映个人情况材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七、劳动争议处理与其它

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请示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乙方多缴纳的社会保险(含单位支付部分),顶替乙方岗位所产生的人工成本费用,上述经济损失甲方可在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2、乙方负有忠诚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乙方不得在外从事与甲方具有同业竞争的工作,若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3、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实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据考评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的奖励和进行撤职、降级、降薪等的处分;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6、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公司确定的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项,乙方有超越权限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的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7、本合同所指的制度流程的发布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发布,也可以是通过公司信息办公系统(电子文档等)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法务类制度流程、资金类制度流程、资产类制度流程、行政类制度流程、人事类制度流程、质量类制度流程、其他业务性制度流程等;

8、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之外,还包括以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办公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等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

9、乙方上、下班不准搭乘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搭乘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10、乙方保证本人没有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律、政策。乙方同意:一旦违反或被发现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甲方可以依法律、法规、省、市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了解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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