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采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并继续履行的,本合同期限自动顺延年(月),以此类推。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续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至。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任务至。
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第二条试用期限,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乙方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或者其他个人原因请假,未能正常上班的,试用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试用期录用条件以《录用条件告知书》(附件一)为准。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根据《岗位薪酬协议书》(附件二)确定。
第五条乙方应履行甲方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安排乙方出差、短期外地工作或者其他不影响乙方工作生活的地点安排,不视为对工作地点的变更。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已告知了乙方下列内容:
(一)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及劳动报酬;
(二)乙方需要了解的其他相关情况。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具体工时制度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如果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的,乙方承诺愿意服从甲方工作时间上的安排。
第九条乙方有享受各类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国家规定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加班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四、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劳动报酬以双方订立的《岗位薪酬协议书》(附件二)为准。
第十一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依照相关法律及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而相应地调整。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可逐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承诺严格遵守该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修改的规章制度经公示或者告知乙方后自动适用于乙方。
第十六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乙方违反甲方或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甲方执行的国家劳动标准和甲方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依据第十九条第(二)、(三)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30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一)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即使乙方仅就上述解除事宜口头通知了甲方,亦视为同时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出辞职。
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即使乙方仅与甲方经协商解除用工关系,亦视为同时向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 ……此处隐藏32832个字……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