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1为全面落实建筑项目总承包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确保规划实施、责任到人,根据施工组织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认真负责和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严格组织执行施工部署。检查施工方案,落实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组织技术、安全、计划集体审核各项计划。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是实施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项目工程师
项目工程师要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对项目施工流向,施工技术,施工段的技术划分,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安全施工及技术资料负全责。并且做好各分项工程的进场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每道工序的技术资料准备和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不因技术错误导致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
三、计划员
项目计划员要根据施工部署来编排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安排各工种、分项单元工程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作业人员,每月作好各工种的施工前的任务书的下发,严把数量关并且签发限额领料卡。
四、预算统计员
项目预算统计员根据现场施工部署,在开工前编制施工预算书及材料预算,每月作好工程量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工程量的‘两算’对比,提供可行的资料报项目经理,每月作好外劳工的工资结算,当月工作量必须算清不得预留,做到“月结月清”,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作好实施作业步骤的总体规划。
五、质量检查员
项目质量检查员根据施工规范和设计图质量标准要求,严格对施工产品认真检查验收,评定每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对提出的质量问题要有书面整改联系单,并须操作队或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施工队或班组有权拒绝在质量评定表上签字,同时对工作量不予验收,并可下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负责材料报验和每道工序的质量报验。
六、材料保管员
项目材料员要根据施工进度,保证按计划组织各种材料及时进场,作好材料进场的“三证”收集工作。材料进场后,库房保管员必须作好每种材料分类计量,做好单价和时间台账记录、做好对应工程量的材料消耗报表。每月25日前报项目经理。
七、环境、安全员
项目环境、安全员要认真组织施工作业队的进场前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协助项目搞好环境卫生,采取措施降低施工现场的污染物排放和燥音量控制。做到施工不扰民。每周五根据施工现场工作,安排好下周的安全工作。组织学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三宝”利用等学习。在施工现场要勤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根除,并记录在案,不得延误,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七项管理人员各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必须严格执行,把好各工作的质量关,认真极积的把项目工作提高到运转机制良好的程序上来。坚决杜绝不良倾向的工作态度,积极发挥各业务之间的协作配合精神,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而努力工作。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应范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条 高层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层管理者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务,按年度确定和发放高层管理者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
第四条 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
(二)高层管理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适当分离,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确处理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与风险收入,近期收入中长期收益的关系。
(四)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确定应适应社会发展的总水平。
(五)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应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二章 年薪的构成及确定
第五条 高层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业绩收入构成。
第六条 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行业特点等因素,并考虑本地区和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七条 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根据其经营实绩确定赢利企业,亏损企业的考核指标计算方法有所区别。
对赢利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净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的,可以按以下规定执行:净资产增值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计提业绩收入;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社会贡献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未完成规定考核指标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对亏损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主要按减亏增盈指标考核,减少亏损的,可按减亏额的1-2%计提业绩收入,增加亏损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名项考核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并参考行业和区域内企业经济效益水平、行业特点,公司所处生产发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考核基数一年一定。
第八条 对董事长主要考核资产保值增长情况,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主要考核资产收益情况。
第九条 建立高层管理者任期风险保证金制度,任期风险保证金,由高层管理者个人出资和从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个人出资,以后每年从业绩收入提取50-60%的数额存入高层管理者任期专用帐户。
风险保证金由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负责管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补高层管理者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负业绩收入。经营者调动,解聘或退休时,经离任审计后结算,风险保证金余额连同利息一并退返。
第三章 年薪的考核和兑现
第十条 公司当年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股东大会在年底时进行严格考核,高层管理者的年薪收入应在三个月内确定并兑现。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3第一条 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目的是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
第二条 考试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之后,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前,需要应试者提交求职申请和应聘管理人员申请。
第 ……此处隐藏4273个字……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3.根据被考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计划和问答的满意度,由评议人员对其进行信任投票;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和基本称职(60-79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管理人员规章制度10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管理人员在接受重要工作任务时,应签订相应承诺表,按《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上级与公司的声誉负责,实现自己的诺言。
第四条 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五条 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会议、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按程序请假。
第六条 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工作的须出示工作联系函。
第七条 承诺表见附件1,工作联系函见附件2。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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