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考试

时间:2024-08-24 07:17:05
规章制度考试

规章制度考试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考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规章制度考试1

1、 员工违反《员工守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2、《矿业开发总公司请销假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哪几部份组成?

3、员工请病假需提交哪些资料?

4、基层单位工人(含劳务用工)如何办理请、销假手续?

5、员工日常管理执行劳动纪律如何定量考评?

答:1、外出联系工作,要各上级主管报告,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对脱岗、串岗、做与本职工关的事,发现1次扣发50元,当月累计有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与奖金

2、当月迟到、早退一次扣发2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计事假半天,每多一次即累加事假半天,待遇按事假处理。

3、当月以致、早退次数累计达6次,或累计时间达到4小时的视为旷工一日。

4、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员工,计为旷工。旷工一天以上,除按天扣发工资外,还将扣发全月岗位工资、浮动绩效工资、误餐费、岗位津贴、奖金。

6、根据《矿业开发总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及奖惩暂行办法》,员工违反哪些条款应接受如何处分?

答: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7、简述《江苏油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同》关于处分的各类及期间。

答: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留用察看,12个月或者2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8、简述《江苏油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同》第三十七条内容。

答: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管理的;

(二) 工作时间擅自脱岗,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 无故旷工或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 工作期间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规章制度考试2

考试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地考查学员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员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从总结多年来考试管理的经验出发,本着加大考试改革的力度这一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学校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教务主任、副主任、教研组长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改革等。

第二章 考试命题

第二条 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以提高考试质量为根本,既要坚持客观命题的方向,又要考虑学科特点。

第三条 命题实行A、B卷制,无论考试形式如何,每门考试试题要同时编制出A、B二套试卷及其试题的答案,每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5%。

第四条 逐步完善命题责任制。

第三章 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考试日程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随机编排考生座位。

第六条 试卷印制、保管与保密。试卷印制,自始至终要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

有试卷泄密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四章 监考与巡视

第七条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 中心教导处要根据试场数,每一试场(或教室)要选派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10分钟到场。

2、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宣读《考场规则》。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厉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载。

5、考试结束,应按规定时间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送试卷装订室。

第九条 监考人员承担以下连带责任:对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场秩序混乱而不整顿,对舞弊和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以监考工作失误论;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答案,作违纪论。对失职或违纪情况,中心将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条 加强考试巡视工作。中心领导要深入考场检查

与巡视考试情况。巡现人员应及时作好考场巡视记载。

第五章 考试教育和违纪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学习中心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学习一定要落到实处,避免形式主义。

第十二条 中心将考试不轨行为分为违反考试规则(下称考试违纪)和舞弊两种等级。

第十三条 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违纪论: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

2、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

3、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内及附近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5、考试后因成绩不及格纠缠教师要求加分。

6、有其它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第十五条 考试舞弊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舞弊论:

1、开考后,发现卷下垫有夹带、书籍和笔记本(无论是否翻阅抄看)。

2、考试中,发现在书写工具和身体有关部位做夹带。

3、考试中互传纸条,交换试卷(双方同样处理)。

4、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双方同样处理)。

5、考试中相互以眼色、手势或其它方式传递考试答案。

6、考试中偷看旁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

7、考试中利用无线寻呼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

8、已交卷再改动试卷。

9、请人代-考试和代替他人考试者(双方同样处理)。

10、偷考卷者。

规章制度考试3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总经理可视员工的绩效考核整体情况和工作表现,调整员工岗位工资标准。( 对 )

2、员工到医院就医,只要跟领导说一下就可离岗就医了。 (错 )

3、会议开始前,与会人员手机应关机或调成静音模式;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接打电话和进出会场。 ( 对 ) ……此处隐藏4996个字……p>日本教师养成教育课程有国家基准,一般是通过国家的法律及文部省令和通知等来规定。1985年新改定的教育职员许可法规定,教师养成教育课程要设有一般教育科目、专门科目和教育专业科目。

在日本,成为中小学教师一共要经过三次审查与考试:第一次是在大学毕业时提交毕业论文,第二次是符合规定者领取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教师许可证,第三次是参加部道府县教育委员会举办的教师任用考试。公立学校教师的任用主要由各部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负责。各都道府县举行的教师任用选拔考试,除了教养与专业方面的笔试之外,还采用面试、技能测验和体力测验、作文与论文、适应性检查以及兴趣小组活动、社会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教育实习的成绩等多种方法。

规章制度考试6

考试质量分析对教学过程起着反馈与调控作用,是对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为提高教学质量,特对做好试题质量分析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师:

从个人的角度对“试题”、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三方面进行分析。

1、对“试题”的分析

(1)要分析试题的内容:分析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紧扣教材与结合实际,是否有科学性问题等。

(2)、要分析试题的难度:分析试题难易程度以及梯度层次的合理性。

(3)、要分析试题的效度和信度:试题的效度和信度是考量学生实际能力掌握程度和考试的可靠性的重要指标。

2,学生答题情况分析

(1)、学生对各知识点掌握情况分析

(2)、学生答题规范化程度分析

(3)、学生综合解题能力分析

(4)、学生试卷中典型错误分析

3,教师教学情况分析

根据试题的分析和分析班级每位学生各试题的得分情况,全面反思日常教学中的得与失,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下阶段的改进的对策与措施。

综合以上几方面的数据,提出个人对试题的分析意见,认真填写好质量分析表。

二,备课组:

在个人分析的前提下,备课组汇总每位教师的分析意见,并在分析各班得分情况作横向、纵向比较及与兄弟学校比较基础上,共同讨论分析,找出本次考试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下阶段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形成备课组层面的“分析意见”。

规章制度考试7

1、学生考试包括各类学科竞赛、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考试均实行单人单座制,前后左右座位必须拉开一定距离,且按规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调换。

2、学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做好各种准备,包括准备好必需的文具和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试场,只准带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等)、铅笔、橡皮、尺、圆规、无记忆功能的计算器进入,且考试期间不得相互借用。草稿纸由学校统一发给。

3、进试场在规定座位坐定后,将考试用品放在桌面左或右上方,在已发下的试卷的规定位置填好班级、姓名、学号等内容,可以浏览试卷,但不得用笔在答卷上写答案。发现试卷破损、缺页、模糊、漏印等情况时,举手向监考老师提出要求调换。

4、等开考铃响再开始答题。若有多张试卷的,每答完一张应放在未答试卷下面或反过来放在桌面上,不得正面朝上摊放在桌面上,不得放在旁边桌上,不得将试卷放出桌面拖下桌沿。

5、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下列情况视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试场(开卷考试规定可以带入的除外);携带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具;相互交谈;相互传递书本纸张等物品;在桌上放置或试卷下垫放与本科考试有关的东西;任意调换座位;故意在试场周围高声谈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其他确定的作弊行为。

6、考试过程中,对字迹不清的试题,可以举手提问,但不得要求解释试题内容。答题完毕后要认真检查,防止漏题和在答题卷答错位置。不到考试结束铃响不得交卷离开试场。

7、考试结束铃声一响,立即停笔,并将试卷按顺序叠放整齐后迅速离开试场,不得在试场内滞留。

8、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进行考试,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遵守试场纪律,凡有作弊行为发生的,按以下条款处理:①本科考试记零分;②给予警告处分;③日常行为规范考核为不合格;④取消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规章制度考试8

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检测学生学业情况,评估教师教学情况的重要手段;学校所有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管理,由学科教研室、年级组、备课组具体实施。

一、考试的组织与控制。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主要学科的单元考试期中前后各一次,备课组列入教学计划并报年级组,由教务处调度安排。毕业年级的毕业考试、模拟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统一练习由年级组安排。各年级与备课组不得擅自增加考试次数。期中、期末考试是阶段形成性测试,是教学目标达成检测,应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阶段性要求组织复习和命题,试卷应体现7:2:1的尺度,整卷难度(正答率)高中不得低于0.7,初中不得低于0.75。

二、考试的命题。期中、期末考试命题由备课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命题范围,确定考试的内容与要求,由备课组集体或指定一人执笔完成初稿,初稿由教研室主任责审,再由教务处审定;在审查试卷初稿时,教研室主任和教务处有权改动、调整、撤换原试题。根据需要,教务处将在每次考试时对某些备课组进行调研抽测,调研试卷由教务处组织教师命题。无论何种命题形式,所有接触试卷和试题的人都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题,以保证考试的严肃性。

三、制卷的程序。教研室在考试前一周将责审好的试卷交教务处,试卷上须有命题、校对、备课组长、教研室主任签字;试卷稿要求字迹清楚、格式规范、核对准确,打印稿必须及时、认真校对,试卷付印必须由校对教师签字负责;试卷由教务室组织人员装订、分封、保管,在开考前20分钟交给监考教师。

四、考试阅卷和结分。期中、期末考试的试卷由教务室统一密封装订,备课组集体流水批阅,未批阅完成前,任何人不得拆封查看;评分标准必须在阅卷前拟定,阅卷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如发现评分标准有误或确需修改评分标准,需备课组统一意见并报教研室主任或教务处批准;阅卷中个人不得擅自改动评分标准;阅卷完毕经复查无误后,拆卷登分,试卷拆封后,除计算错误,任何人不得改动分数。

五、考试的质量分析。考试后一周内,备课组须完成质量分析;质量分析由备课组集体讨论研究,由备课组长或命题教师执笔写出书面报告;质量分析要包括成绩统计、试题分析、教学目标达成和考试意图实现情况分析、主要存在问题分析、改进措施等项目;质量分析完成后由教研室主任审阅并交教务处。

六、监考的基本要求。服从教务处监考安排,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教务室领取试卷,根据广播统一要求发、收试卷;监考时应专心认真,不得做与本场考试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确有急事须离开考场,须有巡考教师接替;监考时既要严格监督,又要热情关心学生,如发现学生作弊,应及时制止,并在考后交学生处处理;巡考教师应始终在考场巡回,及时解决考试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及时将考卷送教务室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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