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规章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宿舍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宿舍规章制度1为了确保校园安全,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
周三13:30–15:00。
二、检查频率、范围及参与人员
总体检查范围包括D座公寓、小白楼及男生宿舍,并按照辅导员所辖院系,将所有宿舍分为四个检查区间。
1、每周进行一次小检查,检查范围为四个检查区间之一,参与成员包括__四级安全体系中的安全员、相应院系辅导员;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中检查,检查范围为四个检查区间之一,参与成员包括__四级安全体系中的__领导、安全员、相应院系辅导员;
3、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全部宿舍,参与成员包括__四级安全体系中的__领导、商校保卫处、安全员、全体辅导员。
三、检查项目
学生用电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学生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周边治安环境。具体包括是否私自改动、乱接用电线路;电线/网线布局是否凌乱;插座、电器、线路放置位置是否合理;人走是否断电;是否使用违禁电器;是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吸烟及使用明火;是否在床架上安装床帏;是否将插座或电器放置在可燃物(包括书本、纸张、行李箱等)上;是否私自铺设易燃泡沫垫;是否私自更换门锁等。
四、检查结果处理
1、对于表现优秀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活动时将给予加分的奖励;
2、对于有违规现象的宿舍,将根据学生手册的条例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被通报批评的宿舍,将取消其宿舍成员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的资格。
宿舍规章制度2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上班时间宿舍没人时必须把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全部关闭切断电源(手机电池充电除外)如发现违规者,第一次口头警告;以后继续违规者,则进行处罚,罚金100--200元。
3、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
5、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6、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50--1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太钢尖东铁矿3#胶带通廊及工业厂区工程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宿舍规章制度3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 ……此处隐藏12446个字……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议;
4、参与宿舍卫生评比;
5、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之各项管理事务。
第三章日常生活与管理第八条住宿人员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识别证》及携带《住宿证》。第九条搬入、搬出单身宿舍,必须凭住宿证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请。
第十条宿舍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宿舍区。
第十一条非执行公务不得进入宿舍区及异性宿舍。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的义务
一、住宿人员如发现如下情形时,必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
1、建筑物或其附属设备故障、毁损、损失时;
2、遇火警、盗窃及其他异常时;
3、宿舍内或宿舍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患时;
4、其他认为有需要报告之情形发生时。
二、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保护及爱护宿舍建筑、附属设备及各种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洁;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节约水电;
5、提高警觉,慎防火灾;
6、维持风纪。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及处罚:
一、宿舍区内以下行为经人检举属实,第一次给予记一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三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便后不冲厕或其他形式破坏环境者;
2、超过规定时间,播放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或其他音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费水电,人离不关电、水源者;
4、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调动房号或床号者。
二、在宿舍内有以下行为者,第一次给予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非指定处所随地大小便者;
2、未经许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者;
3、在房内使用炉具者;
4、除收音机、床头扇、充电器等小型家电外,架接电源或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500W以上)者;
5、在墙上乱写乱画或刻字画者;
6、拒绝接受宿舍管理员管理监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证件;
7、未经允许,擅自将宿舍公共场所之用具带回宿舍者。
三、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携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学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内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闹者;
3、不按操作说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设施而致其损坏者。(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四、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分:
1、聚众赌博或参与赌博者;
2、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者;
3、偷窃或故意破坏他人或公司财物者,除给予开除并移交法办;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内务卫生标准及评比惩处
一、为加强内务卫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项内务卫生评比标准:
项目标准门窗及门口卫生门窗擦拭干净,门口整洁卫生,垃圾桶清洁。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头、衣物等叠放整齐,蚊帐必须撩起,以保持整洁和美观。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纸箱等)摆放整齐。
天花、墙面墙上、墙角及天花板洁净无蛛网。
地面地面干净、无水渍。
桌、椅、盆、桶桌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盆桶摆放整齐。
毛巾、衣物、衣柜毛巾、衣物悬挂整齐、美观、衣柜摆放整齐。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规定统一摆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摆放。
洗手间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异味
二、以上十项各占10分,由宿舍管理员及宿舍舍长二名(男女各一名)组成之评委(宿舍长评委采取轮流制)每周评一次,采用不预告、不定时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如下: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体评分时可依据此标准,以0。5分作为酌情加减。
三、各宿舍得分以评委分之平均值为准(舍长不对其所在房间评分)。评委每月根据当月4次评比结果进行统计,对不合格的将报请行政部对相关宿舍全体人员进行相应之处罚:
获差及特差者——记一级过失一次;连续二个月获差或特差——记二级过失一次;连续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资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条员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员工,应凭《识别卡》至总务科领取《住(退)宿申请表》。(附表)
2、《住(退)宿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填写,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3、住宿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总务科发出《住宿证》。
4、申请人持已审批的《住(退)宿申请表》及《住宿证》至宿舍,由管理员收存《住(退)宿申请表》后作好安排及登记。
5、入住员工宿舍需交纳一定住宿费用(一个月的住宿费),由总务科通知人事部门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应于发生下列情况的当日退宿:
⑴因个人原因要求外宿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时;⑵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时;⑶违反本规定或扰乱宿舍规律及秩序时;⑷其他正当理由命令退宿时。
2、住宿人员退宿时,应对房间内自己使用部份进行清洁,并至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缴回《住宿证》,经管理员点检携带物品及归还使用公物后方可离开宿舍。
3、住宿人员如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其所在部门之主管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知会总务科。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属行政部。
宿舍规章制度15一、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二、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
三、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的电脑、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空调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凡宿舍存放电磁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四、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由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五、为充分并合理使用资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费,特拟订电费收取方法如下:
1、计费方式:公司春秋两季(3、4、5、9、10、11月)补贴电费每月60度、夏冬两季(6、7、8、12、1、2月)补贴每月150度一个房间,超出电费价格按当地工业用电最低费用标准收取0.8元/度;超支电费由住宿人员按住宿天数平均承担,每月月度30日为电费结算日;
计费公式:宿舍每天个人超支电费=本月超支总电费/宿舍全部人员住宿天数个人当月超支电费=宿舍每天个人超支电费×本人当月入住天数
2、收取办法:超支电费每月将在员工薪资中扣除。